咻!

一道红色的光束径直贯穿了那个大头星人的脑袋。

“弗利沙?又是人类!”

扎马斯显然是知道弗利沙的。而想起弗利沙的恶行,扎马斯心中对于人类的厌恶又增强了一层。

幸亏这个扎马斯应该是扎马斯03,他不是最初的扎马斯。否则,厌恶之心一层又一层的增强,他怕是早已忍不住毁灭一切了。

即便如此,扎马斯的怨念也一点不少了。

“……算了。死了就死了吧。怎么办,找那美克星的神龙?不能及时获得足够的信息,时间越长,对我们越是不利啊……”

沙鲁一脚把死掉的大头星人踢飞了出去,又跳回扎马斯身旁。

“走吧。去那美克星!”

瞬间移动发动,两人瞬间消失。再次出现就已经站在那美克星上了。

这个宇宙,那美克星没有受到战火的波及。毕竟,李蒙曾经在回家的途中,在一个拥有魔法存在的“地球”上阻击并杀死了弗利沙一次。同时,那美克星的坐标也隐藏的很好,一般宇宙船很难到达。只有界王神、界王这些神能够观察,前往这颗星球。

而扎马斯是某个平行宇宙的第10宇宙界王神的弟子,恰好就是界王之上界王神之下的神。所以,扎马斯使用瞬间移动带着沙鲁来到了那美克星。

扎马斯来到那美克星,开始收集龙珠。这个暂且略过不提。

却说,1小时之前,白矮星上,李蒙却是发生了一点状况。

作为穿越者,拥有强大无比的金手指。巧合也好,必然也好,总之李蒙的金手指越来越强就是了。

金手指强大,这就造成了李蒙并没有经过太多的磨练。所以,李蒙一直将自己视作普通人,而不是战士,或者武道家什么的。

他更是从来没有把自己视作地球的保护神,更是没有想过保护地球。直到他与布玛结合,他第一次有了守护的对象。之后,渐渐的一次次的拯救地球。再之后,女儿小李悠的诞生,终于让李蒙坚定了保护地球的责任。

现在,李蒙被束缚在白矮星上已经有不短的时间了。

“度秒如年,真的是度秒如年啊。没有娱乐,睡不着,身体一直在吱吱作响,疼痛、麻痒不断的袭来——简直是人间酷刑……”

这就是李蒙的感受。但他张不开嘴,说不出话,只能在心中不断的咆哮。他甚至连眼睛都睁不开。

白矮星的亮度低。但那是相对于太阳等恒星说的。李蒙就躺在白矮星上。即使因为强大的引力,他睁不开眼睛。但,他仍然能够看到,到处是白色的光芒。偶尔不经意间甚至能够发现光芒的减弱、增强。

持续的白光刺激,强引力束缚,这些还不算完。白矮星可是恒星演化的结果,其表面的温度可达数万,甚至数十万度。

幸好李蒙的衣服是向超级神龙许愿获得的。质量上乘,结实耐用。即使这颗白矮星有着3.5万度的高温,衣服仍然没有任何损坏,完好的保护了他。否则,李蒙怕是早已经熟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