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犹豫了一下,还是收起了双肩的弹巢,没有把这些马也一起干掉,反正他这里也有牧场,一起养就是了。

吃了我的庄稼,就是我的马了!

这些马是专门给这些杀手使用的,为了防止被人发现,所以上面并没有烙上主人的烙印。

再说,就算有又如何,如果约翰·雅各布·阿斯特能活着来找他讨要的话再说吧!

没有管那些齐齐低头开始祸害庄稼的马匹,陈默走上前,挥手把这些尸体全部收进了空间。

陈默心里不由得感叹,要说杀人灭口,毁尸灭迹,还是能量武器好用啊,当时光考虑战斗了,忽略了平时的实际使用,看来回去以后要对战衣进行一下升级,把能量武器加进去。

这是后话,暂时不说。

钢铁战衣上配备的微型跟踪导弹并不是普通的子弹,射入的伤口和身体内被破坏的组织直接被微型导弹轻微爆炸的火焰烧焦,外表看上去和中弹没有什么区别,但伤口处却并没有一滴鲜血流出。

陈默上前收起了一众杀手的尸体,随即便直接操控着钢铁战衣腾空而起,迅速升入高空,向着北方的纽约市区飞去。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坐在自己奢华典雅的书房里,用手轻轻抚摸着光滑的紫杉木书桌上被雪茄烫出的那块丑陋的黑色印迹,眼神飘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本以为陈默不过是个华夏来的土包子,什么都不懂,只知道盲目的胡乱圈地。

不知道听谁说皮毛贸易赚钱就敢跑去密苏里森林里抢自己的生意。

原本他应该会被自己公司手下的武装人员干掉才对,结果却不知道是因为肤色还是什么其他原因,竟然狗屎运的收服了一支印第安人为他所用,还大胆的给这些印第安人提供了大量火枪。

拥有了火枪的印第安人,就算是他手下的那些亡命徒也不是对手,竟然硬是从他手中抢走了大半的皮毛生意,还凭借这些凶悍的印第安人给他的手下造成了巨大的伤亡。

就是这样,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也没有把这个外来的富豪当回事,抱着戏耍的心态想要用“文明”的手段对付他,却屡屡失败,最终竟逼得他不得不像对付那些厉害的对手一样,动用了武力。

这让一直对陈默怀着轻视和鄙夷的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心中很不舒服。

自诩文明睿智的自己,竟然被一个他心目中愚蠢野蛮的外来者处处压在了下面,这让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如何能够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