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走龙蛇,铁划银钩。

两幅对联一气呵成,字里行间行云流水,落笔云烟,都说见字如见人,慕非池的字和他本人一样,洒脱中带着军人的刚劲沉稳,不浮夸也不张扬。

比起他龙飞凤舞的钢笔字,毛笔字更能看出他平日里不意外露的真性情。

案桌旁,一人执笔写字,一人静默伫立,岁月静好,一双璧人。

靳磊站在边上拿着相机拍下这赏心悦目的一幕,萧景林偏头瞥了眼他回放的照片,定格的那一幕美好得如幻如梦。

两幅对联写完,慕非池搁下毛笔站直身,萧老爷子欣赏了一番慕非池的毛笔字,赞赏的点了点头,“字如其人,不错!”

没有任何形容词和品评,六个字,已经是最高评价了。

到了他们这个年纪,看人的目光比起年轻人更犀利也更精准,他的这个孙女婿确实不错,配得上他们萧家的嫡千金。

轮到云曦的时候,所有人都围了过来,一个两个一脸期待的看着她写。

慕非池的字大部分的人都见过,慕公馆门口的对联每年都是他写的,云曦的毛笔字谁也没见过,听她跟慕非池斗嘴,这会儿大伙都被吊足了胃口。

“愣着做什么,写啊!快点,别怂。”慕非池见她拿着笔在一边杵着不动,故意伸手把她拉到自己的位置上。

赶鸭子上架,云曦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走到案桌旁的时候还故意踩了他一脚,若无其事的站在案桌旁俯身执笔。

慕非池一边抽回脚,一边伸手托住她的腰,以防他收脚的时候她趔趄摔倒。

站稳脚跟,她低头看了眼自己选出来的对联句子,一笔一划在红纸上写了起来。